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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條件
1、投標人資格: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項目經理資格要求: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并在有效期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并在有效期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未擔任其它在施建設工程。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財務狀況表。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2 月16日至2019年12 月16日(3年)止承擔過合同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地級(含)以上道路交通工程材料類(包括交通標線、交通標志(桿)、交通信號燈、交通設施電纜、交通通訊光纜、交通監控桿)以及系統類(包括交通信號控制系統、監控系統、抓拍系統),單一合同應同時具備材料類和系統類各一項【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必須為投標人與最終用戶簽訂的合同且需要提供中標通知書】;同時還需提供相關的工程款發票的原件,發票金額需占合同金額的30%?!?。
5、信譽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2 月16日至2019年12 月16 日止(3年)投標人社會信譽自查承諾(蓋公司公章), 投標人在報名時需提供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本單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截圖, 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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